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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POS机虚假交易生财?判刑!

147小编 2024-05-24

湖南法治报·新湖南客户端讯(通讯员 韩亚梅)张某某利用POS机虚构交易帮助信用卡持卡人套现并收取服务费,以此非法获利数万元。近日,经长沙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,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,同时没收在案全部非法所得。

张某某在长沙奋斗多年,2017年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家超市,夫妻俩共同经营着店面,小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2018年2月,张某某在跟朋友叶某某聊天时,听到叶某某哭诉自己的信用卡要逾期了,又没有钱还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张某某想到自己店里有POS机,可以通过刷POS机帮助信用卡使用人套现还款,自己也可以按金额收取手续费,便提出可以给叶某某提供“养卡服务”。叶某某满口答应。

从此,张某某便开始了“养卡服务”业务。为方便刷卡还款,他将自己和妻子的数张银行卡绑定POS机,用于接收信用卡刷卡资金,当他人信用卡需要还款时,再通过其本人和妻子的银行卡为其还款。随后,张某某又陆续拓展了胡某甲、胡某乙、李某某等3名“新客户”。经查,在2018年-2023年期间,张某某为叶某某、胡某甲、胡某乙、李某某等4人提供信用卡“养卡服务”交易流水达800余万元,非法获利4万元。张某某很中意这个新的“业务渠道”,觉得既能做人情又能赚钱,虽然知道“养卡”是违法犯罪,但他始终心怀侥幸,认为不会查到他头上。

2023年2月,张某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后慌了神,主动到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退缴非法获利4万元。长沙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审查认为,张某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情节严重,已涉嫌非法经营罪。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,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,量刑建议适当,予以采纳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