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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,属人民警察体制,也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学院,直属省司法厅主办主管。
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2年,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、山东省法律学校。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,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,实行由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、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,是全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。
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,同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的职能,隶属江西省司法厅。2009年,学院被中央政法委、中央组织部、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“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”。同年底,省司法厅决定自2010年起,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由学院承担。